一页速记卡 · 刑法(第04章)
来源:公基讲义·法律 P35-58(上岸鸭)。生成日期 2026-09-24。配套章节:
02-公基/02-法律/第04章-刑法.md。
本章任务
- 以“犯罪—刑事责任—刑罚”为主线,背熟犯罪构成四要件、刑事责任年龄分档、正当防卫/紧急避险边界、犯罪四形态、共犯分类、刑种期限与量刑情节(累犯/自首/立功/缓刑/减刑/假释/追诉时效)。
考点框架
- ⭐ 八块:刑法概述与适用范围 / 犯罪构成 / 犯罪排除事由 / 故意犯罪形态 / 共同犯罪 / 刑罚 / 重点罪名
- ⭐ 高频:刑事责任年龄(★★★★)、正当防卫(★★★★)、犯罪形态(★★★)、刑罚期限与量刑情节(★★★★)、常见罪名(★★★)
- ⭐ 数字型考点集中在:年龄 12/14/16/18/75、主刑期限、死缓 2 年、累犯 5 年、追诉时效 5/10/15/20 年
核心判定
- 🔴 刑法基本原则:罪刑法定(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为罪、不处刑);刑法面前人人平等;罪责刑相适应(刑罚轻重与所犯罪行和刑事责任相适应)(P35)
- 🔴 空间效力:属地(我国领域内犯罪一律适用,含船舶/航空器;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我国即算);属人(公民境外犯罪,最高刑 3 年以下可以不予追究,国家工作人员/军人无条件);保护(外国人在境外对我国国家/公民犯罪,最低刑 3 年以上可适用);普遍管辖(国际条约罪行)(P35-36)
- 🔴 时间效力:从旧兼从轻(P36)
刑事责任年龄(P37):
| 年龄段 | 刑事责任 |
|---|---|
| 已满 16 周岁 | 应当负刑事责任 |
| 已满 14 不满 16 | 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重伤/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,应当负 |
| 已满 12 不满 14 | 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检核准追诉,应当负 |
| 不满 12 周岁 | 不负刑事责任 |
- 🔴 不满 18 周岁犯罪: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;已满 75 周岁: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,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(P37)
- 🔴 单位犯罪:双罚制为主(罚单位+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),单罚制为补充(P38)
- 🔴 犯罪故意:明知+希望(直接故意)或放任(间接故意);犯罪过失:应当预见因疏忽未预见,或已预见轻信能够避免(P38)
- 🔴 正当防卫:为保护国家/公共利益/本人/他人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不法侵害;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负刑责但应减轻或免除;特殊防卫: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,致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(P40)
- 🔴 紧急避险:为保护权利免受正在发生危险,不得已损害另一合法权益;限度为引起的损害应小于避免的损害;不适用于职务/业务上负特定责任的人(P40-41)
- 🔴 犯罪形态:预备(准备工具制造条件,可从轻/减轻/免除);未遂(已着手、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,可从轻/减轻);中止(自动放弃或有效防止结果,无损害应免除、有损害应减轻);既遂(具备全部要件)(P41-43)
- 🔴 共同犯罪: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;主犯(首要分子按集团全部罪行,其他按参与/组织/指挥的全部);从犯(应从轻/减轻/免除);胁从犯(被胁迫,按情节减轻/免除);教唆犯(教唆不满 18 从重;被教唆未犯可从轻/减轻)(P43-44)
刑罚期限(P44-49):
| 刑种 | 期限 | 折抵/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管制 |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,数罪并罚≤3 年 | 羁押 1 日折抵 2 日 |
| 拘役 |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,数罪并罚≤1 年 | 羁押 1 日折抵 1 日;每月可回家 1-2 天 |
| 有期徒刑 | 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;数罪并罚总和<35 年最高 20 年,≥35 年最高 25 年 | 羁押 1 日折抵 1 日 |
| 无期徒刑 | — | 羁押不折抵 |
| 死刑 | 死缓 2 年 | 不满 18、审判时怀孕妇女不适用;审判时已满 75 不适用(特别残忍手段致死除外) |
- 🔴 附加刑:罚金、剥夺政治权利、没收财产(可独立适用);驱逐出境(外国人,可独立或附加适用)(P45-46)
- 🔴 一般累犯:前后罪均为故意、均判有期徒刑以上、后罪在前罪执行完毕/赦免后 5 年内、均已满 18——应当从重;特殊累犯:危害国家安全/恐怖活动/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任何时候再犯同类以累犯论(P46-47)
- 🔴 自首:自动投案+如实供述,可从轻/减轻,犯罪较轻可免除;立功:可从轻/减轻,重大立功减轻/免除(P47-48)
- 🔴 缓刑:适用于拘役或 3 年以下有期徒刑;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;不满 18、怀孕妇女、已满 75 应当宣告(P48)
- 🔴 减刑:有期/无期不少于原判 1/2;无期不少于 13 年(P48-49)
- 🔴 假释:有期执行 1/2 以上、无期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;累犯及故意杀人/强奸/抢劫/绑架/放火/爆炸/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暴力犯罪判 10 年以上不得假释(P49)
- 🔴 追诉时效:最高刑不满 5 年→5 年;5 年以上不满 10 年→10 年;10 年以上→15 年;无期/死刑→20 年(20 年后须追诉报最高检核准)(P49)
解题步骤
- 先定性:犯罪构成问题(主体/主观/客体/客观)、排除事由、还是犯罪形态/共犯
- 年龄分档:先判年龄落在 12/14/16/18/75 哪一档,再定“应当/可以”负刑责与从宽
- 遇防卫/避险:先查成立条件(起因/时机/意图/对象/限度),再判是否过当或特殊防卫
- 遇形态:看是否“着手”(直接紧迫危险)、是否“自动”(中止 vs 未遂)、是否“得逞”
- 遇量刑:先分主刑期限,再看累犯 5 年、自首/立功、缓刑/减刑/假释的适用与排除
易混辨析
- 🟠 年龄“应当/可以”:不满 18 应当从轻或减轻;已满 75 故意可以、过失应当从轻或减轻——“可以”与“应当”别混(P37)
- 🟠 正当防卫“正在进行” vs 紧急避险“正在发生”:防卫对象是不法侵害人本人,避险是损害另一合法权益且损害须小于避免的损害(P40-41)
- 🟠 犯罪未遂(意志以外未得逞)vs 犯罪中止(自动放弃/防止结果):是否“自动”是分水岭(P41-43)
- 🟠 主刑期限数字:管制 3 月-2 年、拘役 1 月-6 月、有期 6 月-15 年;死缓 2 年(P44-45)
- 🟠 累犯 5 年、追诉时效 5/10/15/20 年、死缓 2 年:同为“年”但含义不同,别把宪法“任期 5 年”混进来(P46-49)
- 🟠 缓刑/假释排除:累犯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;累犯+10 年以上暴力犯罪不得假释(P48-49)
错题提醒
- 待回填:本章尚未做题,暂无错题记录;建议错因写到具体考点而不是只记题号
- 首轮重点复核:刑事责任年龄小试牛刀(P39 第1题 12-14 周岁、第2题 故意/过失与 16 周岁);正当防卫小试牛刀(P41 第1题 陈某张某、第2题 紧急避险甲妻);犯罪形态小试牛刀(P43 第1-3题);累犯/减刑假释小试牛刀(P49 第2题 累犯李四、第3题 减刑假释周二);重点罪名小试牛刀(P57 第1-5题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