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页速记卡 · 刑事诉讼法(第07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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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公基讲义·法律 P115-135(上岸鸭)。生成日期 2026-09-24。配套章节:02-公基/02-法律/第07章-刑事诉讼法.md。
本章任务
- 🟢 按“立案 → 侦查 → 提起公诉 → 审判(一审普通·简易·速裁 / 二审 / 审判监督)→ 执行 → 特别程序”的流程记忆,每个阶段抓主体、期限、救济后果三要素。
- 🟢 数字型考点(拘留/批捕 37 日、审查起诉期限、一审审限、简易程序 20 日、二审上诉期)是高频易错点,必须标页码精确背。
考点框架
- ⭐ 一、基本原则:专门机关依法行使、独立行使职权、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、认罪认罚从宽、法定不追究等 12 项
- ⭐ 二、诉讼主体:专门机关(公/检/法)+ 诉讼参与人(当事人、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、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)
- ⭐ 三、诉讼制度:管辖(立案/审判、级别/地域)、回避、辩护(自行/委托/法律援助)、证据(8 种法定证据)、强制措施(5 种)
- ⭐ 四、诉讼程序:立案 / 侦查 / 提起公诉 / 审判 / 执行 / 特别程序
- ⭐ 重要性:强制措施期限 ★★★★★、一审审限与简易程序 ★★★★★、二审上诉期与上诉不加刑 ★★★★★、不起诉类型 ★★★★
核心判定
| 阶段 |
关键期限 |
决定 / 主体 |
| 立案 |
审查后立案或不立案,不立案通知控告人并可复议 |
公 / 检 / 法 |
| 拘留 |
拘留后 24h 送看押+通知家属+讯问;提请批捕 3 日(可延 1–4 日,流窜等 30 日)+检 7 日 → 最长 37 日 |
检 / 公安决定,公安执行 |
| 辨认 |
嫌疑人≥7 人、照片≥10 人、物品≥5 件;侦查人员≥2 人 |
公安 / 检 |
| 审查起诉 |
1 个月(重大+15 日);认罪认罚速裁 10 日(超 1 年+15 日) |
检察院 |
| 一审普通 |
2 个月宣判,至迟 3 个月;特殊经上级+3 个月 |
法院 |
| 一审简易 |
20 日(超 3 年+至 1.5 月) |
基层法院 |
| 一审速裁 |
10 日(超 1 年+至 15 日) |
基层法院,独任 |
| 二审 |
判决上诉 / 抗诉 10 日、裁定 5 日,次日起算 |
上一级法院 |
| 执行 |
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 |
法院 / 监狱 / 公安 / 社区矫正 |
- 🔴 五种强制措施强制程度从低到高:拘传 < 取保候审 < 监视居住 < 拘留 < 逮捕(P122)
- 🔴 拘传:一次≤12 小时;特别重大复杂需拘留/逮捕的≤24 小时;两次间隔≥12 小时(P122)
- 🔴 取保候审:最长 12 个月,由公安机关执行(P123)
- 🔴 监视居住:最长 6 个月,由公安机关执行;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后 24 小时内通知家属(P123-124)
- 🔴 拘留:拘留后送看守所至迟 24 小时,24 小时内通知家属并讯问;法院无刑事拘留决定权(P124)
- 🔴 逮捕:须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、公安执行;逮捕后 24 小时内通知家属(P125)
- 🔴 不起诉四类:法定(无犯罪事实/轻微/过时效/特赦/告诉才处理/死亡等)、酌定、存疑、附条件不起诉(未成年人)(P128-129)
- 🔴 公开审判:一审公开;国家秘密/个人隐私不公开,商业秘密申请可不公开;宣告判决一律公开;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(P129)
- 🔴 二审原则:全面审查(部分被告人上诉仍全案审查)+ 上诉不加刑(检抗/自诉上诉除外)(P132)
解题步骤
- 🟢 先定位阶段:题干讲立案/侦查/起诉/一审/二审/执行哪一环?不同阶段的主体、期限、救济不同。
- 🟢 看主体权限:谁决定、谁执行(拘留法院无决定权、逮捕须检批或法决、取保/监居由公安执行)。
- 🟢 抓数字期限:拘留 24h、批捕最长 37 日、审查起诉 1+0.5 月、一审 2–3 月、简易 20 日、速裁 10 日、二审判决 10 日/裁定 5 日——带“日/月”优先核对起算点(“次日起算”)。
- 🟢 辨救济与原则:上诉不加刑、全面审查、二审开庭或书面;审判监督再审不停止执行。
- 🟢 排除混淆项:区分“应当/可以”“一律/一般”“不公开审理 vs 评议不公开”。
易混辨析
| 对照点 |
刑诉 |
民诉 |
| 不服判决上诉期 |
10 日 |
15 日 |
| 不服裁定上诉期 |
5 日 |
10 日 |
| 一审普通审限 |
2–3 个月 |
6 个月(可+6 月,再报上级) |
| 简易程序审限 |
20 日(超 3 年+至 1.5 月) |
3 个月(可+1 月) |
| 简易程序适用 |
基层法院;认罪+事实清+无异议;可独任或合议庭 |
基层法院;事实清+争议不大;可约定;独任 |
| 举证责任 |
检方 / 自诉人举证 |
谁主张谁举证 |
| 审判组织 |
一般合议;简易 / 速裁可独任 |
一般合议;简易 / 小额独任 |
- 🟠 上诉期起算不同:刑诉“接到判决书、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”;民诉“判决书/裁定书送达之日起”——起点表述不同,别混。
- 🟠 简易程序门槛:刑诉额外要求“被告人认罪且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”;民诉只要“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明确、争议不大”且基层法院,还可当事人约定。
- 🟠 举证责任归属:刑诉由检方/自诉人承担(偏向无罪推定);民诉“谁主张谁举证”,法院仅在客观原因不能收集或认为需要时调取。
- 🟠 二审审限:刑诉二审判决无明确月数(讲义未列统一审限);民诉对判决上诉 3 个月、对裁定 30 日。
错题提醒
- 首轮重点复核(讲义真实习题):第125页小试牛刀 1(地域管辖“犯罪地”认定)、2(委托辩护人数上限=2 人)、3(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仅限危害国家安全/恐怖活动犯罪);第135页小试牛刀 1(询问证人不得“传唤”到公安局)、2(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识别)、3(二审全面审查原则:部分上诉仍全案审查)。
- 建议错因定位到具体考点(拘留/批捕 37 日计算、上诉期起算、简易程序适用与排除情形),而非只记题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