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记 - 一页速记卡 · 商法(第09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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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公基讲义·法律 P148-155(上岸鸭)。生成日期 2026-09-24。配套章节:02-公基/02-法律/第09章-商法.md。

本章任务

掌握公司法(两类公司设立与责任)、合伙企业法(GP/LP 责任区分)、票据法(三类票据与票据行为)、证券法(公开发行与禁止行为)四大块,重点背数字与主体。

考点框架

  • ⭐ 四节:公司法 / 合伙企业法 / 票据法 / 证券法
  • ⭐ 重要性:公司法 ★★★★、合伙企业法 ★★★、票据法 ★★★、证券法 ★★★
  • ⭐ 公司法两类公司对比(设立方式、人数、出资)、合伙 GP/LP 责任区分、票据四类行为、证券公开发行与禁止交易行为

核心判定

  • 🔴 有限责任公司:股东人数 1–50;股份有限公司:发起人 2–200,且半数以上在境内有住所(P148-149)
  • 🔴 募集设立: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规定应发行股份总数的 35%(P149)
  • 🔴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= 公司成立日期(P148)
  • 🔴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:公司可拒绝,但应自书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;拒答可起诉(P149)
  • 🔴 有限公司不得作价出资:劳务、信用、自然人姓名、商誉、特许经营权、设定担保的财产(P149)
  • 🔴 普通合伙:GP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;有限合伙:GP 无限连带 + LP 以认缴出资额为限(P150)
  • 🔴 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:国有独资公司、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公益性事业单位/社会团体(P150)
  • 🔴 有限合伙企业:2 个以上 50 个以下合伙人,至少 1 个 GP;LP 不得以劳务出资(P151-152)
  • 🔴 票据背书:不得附条件(附条件仅条件无效);部分转让/分别转让背书无效;被拒绝承兑、被拒绝付款或超付款提示期限不得背书(P152-153)
  • 🔴 承兑仅适用于远期商业汇票;承兑附有条件 = 视为拒绝承兑(P153)
  • 🔴 本票:我国只承认银行本票(P153)
  • 🔴 公开发行情形之一: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 200 人(员工持股计划人数不计算在内)(P154)
  • 🔴 信息披露违规:发行人承担无过错责任;控股股东、实控人、董监高及保荐/承销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(P155)

解题步骤

  • 🟢 公司类题:先定公司类型(有限/股份)→ 看设立条件与人数上限 → 核对出资与责任承担
  • 🟢 合伙类题:先分 GP/LP → 判断责任形态(无限连带 vs 有限责任)→ 注意禁止担任 GP 的主体
  • 🟢 票据类题:定位票据行为(出票/背书/承兑/保证)→ 逐条检查「不得」条款(附条件、不得转让)
  • 🟢 证券类题:是否公开发行(不特定对象 / 累计超 200 人)→ 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、虚假信息禁止

易混辨析

  • 🟠 有限公司 vs 股份公司:设立方式(发起 vs 发起+募集)、人数(1–50 vs 发起人2–200)、出资(认缴 vs 认购)
  • 🟠 普通合伙 GP 无限连带 vs 有限合伙 LP 有限责任;有限合伙至少须有 1 个 GP
  • 🟠 分公司 vs 子公司: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(小试牛刀考点)
  • 🟠 背书附条件 vs 承兑附条件:背书附条件仅该条件无效(背书本身有效);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
  • 🟠 本票(自己承诺付款、仅银行本票)vs 汇票(委托他人付款)vs 支票(见票委托银行付款)

错题提醒

  • 待回填:本章尚未做题,暂无错题记录;建议错因写到具体考点而不是只记题号
  • 首轮重点复核:小试牛刀1(分公司设立登记管辖——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,P148)、小试牛刀2(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形态——GP 无限连带责任,P15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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